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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气象局与安监局联合发文携手开展防雷安全管理工作

       近日,沈阳市气象局与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沈阳市气象局 沈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沈气发〔2017〕42号)文件。
       文件对各地区气象和安监部门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要建立联动管理机制。各地区气象部门要积极与属地安监部门沟通,完善气象安全生产考核标准,将气象安全生产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各地区安监部门要配合市气象局联合开展气象安全生产检查。第二,要切实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排查。气象和安监部门要主动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发现问题共同进行督促整改。第三,要严格执行防雷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气象和安监部门要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或联合检查,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单位严肃查处,依法追究责任。
       这是沈阳市局与市安监局自2012年以来第四次联合发文。文件的印发,标志着沈阳市局与市安监局将进一步加强全市防雷安全管理工作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防雷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查处力度。各地区的气象部门和安监部门也将继续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气象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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