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钦州市钦南区档案馆项目总承包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钦州市钦南区档案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钦州市钦南区档案馆项目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钦州市钦南区档案馆项目总承包
项目编号:QZZC2019-G2-03001-GXH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7-36981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钦州市钦南区档案馆
地址: 文峰北路20号
联系方式:李馆长 0777-36019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工
代理机构地址: 0777-3698199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钦州市钦南区档案馆项目总承包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119.72㎡,其中:库房面积1480.35㎡,对外服务用房面积896.67㎡,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面积393.25㎡,其他附属用房349.4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五层的档案馆及供水、供电、绿化等配套设施。
项目估算价:约1043.42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13.2万元(含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费用),工程建安费665.36万元,设备购置费306.59万元,暂列费为58.27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 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3.2.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43.4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3日 09:00 至 2019年05月2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凭报名资料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钦州市钦南区档案馆项目总承包工程已由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钦南区档案馆项目立项的批复(钦市发改投[2014]253号)、关于钦南区档案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钦市发改投[2015]147号)、关于钦南区档案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钦市发改投[2018]100号)及钦州市钦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转发《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钦南区档案馆项目立项的批复》的通知(钦南发改投[2014]3号)、关于转发《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钦南区档案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的通知(钦南发改投[2018]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钦州市钦南区档案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40%:6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南区档案馆内
项目招标编号:QZZC2019-G2-03001-GXHY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3119.72㎡,其中:库房面积1480.35㎡,对外服务用房面积896.67㎡,档案业务和技术用房面积393.25㎡,其他附属用房349.4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栋五层的档案馆及供水、供电、绿化等配套设施。
项目估算价:约1043.42万元,其中工程设计费13.2万元(含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费用),工程建安费665.36万元,设备购置费306.59万元,暂列费为58.27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30天(日历天)。其中,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经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本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工程总承包,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施工直至竣工调试、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总承包。按项目总投资估算表,具体招标范围如下:
包括以下内容:(1)包括施工图设计、绿色建筑设计等;设计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要求应具有相应专业领域设计能力及业绩,其设计水平应能根据建设方要求展开设计并保证符合有关要求; (2)本项目建筑、装饰、结构、消防、人防、给排水、电气、防雷、节能、绿色建筑和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施的施工,相应设备采购与安装,以及工程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3)项目范围内的道路及景观绿化亮化等园林工程;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工程;(4)实施全过程项目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协助招标人办理工程相关的报建、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手续办理。(5)工程竣工及备案:①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②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③协助招标人办理人防、消防工程验收、环保验收、基建档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6)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不包括的内容:无。
2.3本项目□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工程设计 丙 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如有):无。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至 2019 年 5 月 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00 分至 17 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前来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上述所有资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资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19 年 5 月 23 日至2019年 5 月 29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前来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4 日9时30分,地点为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8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为3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qzggzy.org.cn/gxqzzbw 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钦州市钦南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站 电话:0777-2829935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钦州市钦南区档案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华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文峰北路20号 地 址:钦州市钦北区子材东大街15-163号
邮 编: 535000 邮 编: 535000
联 系 人: 李馆长 联 系 人: 黄工
电 话: 0777-3601938 电 话: 0777-3698199、19127928838
传 真: 传 真: 0777-3698199
2019年 5 月 23 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