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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气象局对不具备法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检测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上海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听证告知书送达公告

上海潘兴电气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因你单位不具备法定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承揽“上海瑞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思创大厦)”的第二类防雷装置检测项目并出具相应检测报告的活动,确系无资质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行为。我局于2017年10月22日对你作出《行政执法听证告知书》(沪气听告〔2017〕2号),拟对你单位罚款伍万元。对上述告知内容,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如要求陈述、申辩,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因你拒不接收,现依法对你公告送达《上海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听证告知书》(沪气听告〔2017〕2号),限期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上海市气象局行政执法大队领取本告知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联系人:王自正    联系电话:54896608

  单位地址:上海市蒲西路166号2号楼底楼

  特此公告

  上海市气象局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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