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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13部门联合推进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工作

      近日,辽宁省发改委、环保、住建、交通、水利、气象等13个部门联合召开建设工程防雷管理省级协调会议,研讨辽宁省雷电灾害风险区划, 共商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联合推进建设工程防雷管理工作。

      会议认为,防雷安全管理重点是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事业单位落实雷电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即按照规定要求安装防雷装置、维护防雷装置等。应当将防雷工程纳入建设工程设计审查、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中,以建设工程项目或工程类别划分存在管理职责交叉的建设工程防雷许可职责,从事防雷装置检测的企事业单位应当事先取得省级气象主管机构认定的检测资质等。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建设工程业主单位落实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备案、管理等制度,履行防雷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建设工程防雷安全检查。

下一步,与会单位将加快推进雷电灾害风险区划工作,在今年发布雷电灾害风险区划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辽宁省气象局等13个单位关于做好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完成部门会签和下发;落实联席协调工作机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沟通和共享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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