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建厅省气象局进一步明确防雷安全监管责任
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和中国气象局相关文件精神,省住建厅省气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青海省建设工程防雷施工图审查及竣工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青建工〔2017〕315号),该通知明确了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场所的防雷安全监管责任。
一是明确了住建和气象部门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交叉部分的行政许可范围和监管责任;二是明确了住建部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程序;三是明确了易燃易爆等建设工程和场所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业主单位的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四是明确了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对检测结果负责,向被检测单位提出安全隐患整改意见、向气象部门报告安全隐患情况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