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找防雷!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忘记密码?
400-810-8888

江西省取消气象部门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费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取消和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

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赣江新区管委会:

为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持续为实体经济减负的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民政部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790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并商有关部门,决定取消和放开部分经营服务性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地震部门地震安全性评价费、气象部门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费。

二、放开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数字证书服务费、航空地面延伸服务费、质监部门的特种设备人员培训费、商务部门的外派劳务人员培训费、林业部门的木竹检量费,具体标准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进一步加强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监督检查。

(一)对放开后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收费,各行业主管部门对相关经营主体的收费行为应加强监管,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开、公平市场环境;各相关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实行明码标价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或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收费标准一经公示,须保持相对稳定。

(二)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我委将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监督检查工作,对取消、放开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的落地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是否做到了令行禁止,是否存在乱收费现象,是否存在放任不管等现象;认真检查收费单位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情况,使收费工作阳光操作、规范管理。

四、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此前相关文件规定与本文不符的,以本文为准。

特此通知。

2017年7月7日

热门资讯

营业执照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067号 | 京ICP备09020853号-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