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住建气象规范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工作
日前,辽宁省阜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气象局联合出台《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通知》(以下建成《通知》),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防雷许可工作
《通知》明确了住建、气象及有关部门建设工程防雷许可职责。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竣工验收许可,整合纳入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监管。铁路、水利、电力、通信等专业建设工程防雷管理,由各专业部门负责。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由气象部门负责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许可。
《通知》还要求各行业管理部门承担本行业的防雷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切实履行建设工程防雷监管职责,明确和落实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