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粤水电8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工程直流防雷汇流箱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委托,就“金塔粤水电8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工程直流防雷汇流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能力及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密封投标。
1. 招标项目概况
1.1 工程名称:金塔粤水电80兆瓦光伏并网发电工程直流防雷汇流箱采购项目
1.2 工程地点:位于甘肃省金塔县的红柳洼光电产业园金塔粤水电50MW光伏电站的北面,占地2.13km2。
1.3 工程规模:80MWp
1.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5 交付计划: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全部直流防雷汇流箱及附件须交货到现场。详细计划见本招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供货范围包括系统全部设备、备品备件、消耗品及易损件、系统内连接所需的电线电缆、技术服务、维修服务和技术文件,安装、调试等所需的专用工具和仪表。虽未在本技术规范中特别提及,但确属构成一个完整的、性能优良的系统所必需的或运行实际中证明是消除缺陷所必需的任何硬件或软件,亦属投标人的供货范围。
投标人应提供满足本技术文件要求所必须的全部设备和各项服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直流防雷汇流箱(16回进线) 858个(户外防水型)
2)本包设备范围内的连接电缆、电线 858套
3)备品备件 1套
4)专用工具 1套
5)安装附件 858套(与支架配套连)6)其它(投标人列详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直流防雷汇流箱及附属设备制造商;
3.3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相等于ISO9000系列标准)。
3.4 投标人已有的直流防雷汇流箱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和安装运行经验的说明资料,并附有该设备和装置的有关证明文件。并至少有2年成功运行经验的说明资料或有关证明文件。
3.5 所投标的直流防雷汇流箱及附属设备应通过CGC等相关认证,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须附完整的测试认证报告复印件。
3.6 投标人应具有运行业绩总容量200MW及以上的经验。
3.7 2013-2015年无重大质量投诉或合同违约责任。
3.8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设备项目的制造和供货。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交经审计部门核准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财务报表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为汇款,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19日-2017年1月9日,每天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6.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1月10日上午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