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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后,部分特级、一级资质申报有大变动!

        2016年8月,住建部发布《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2016]41号)。

        “2017年1月1日起,由我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施工总承包特级)的新申请、升级、重新核定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不再受理纸质申请。”

哪些资质需要住建部审批?如何进行网上申报?申报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一、实行网上申报的资质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九条: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特级资质、一级资质及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公路、水运、水利、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铁路、民航方面的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涉及多个专业的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但是,《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通知》提到,部分资质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
1、实行网上申报、审批的施工总承包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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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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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如何进行网上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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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p 1

       登录住建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审批”系统(以下简称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

       网址:http://jsb.justonetech.com

Step 2

          下载、安装“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

1)点击“下载中心”,下载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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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压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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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打开软件,开始申报:

        点击红圈圈住的图标,选择“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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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登录,须填写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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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入下一步,填写其他事项,上传材料,最后生成数据包。

Step 3

       企业填报完成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带条形码的企业资质申请表。加盖企业公章后,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住建部门递交申请表。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网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核查通过后出具公函,5日内报送住建部。

Step 4

        住建部门收到申报申请后,决定是否受理。自受理之日起,20天内完成审查。作出决定后,10日内公告审批结果。

三、申报材料的格式要求

       除“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申请表、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的公函”外,资质申报所需其他附件材料均需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报送。

格式要求:

       1、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原件,按1:1比例扫描件,不得使用复印件扫描。

证明文件中所有信息必须清晰辨识,包括文字、照片、印章、签字和数字等。

如需提供多页证明文件,应按页码顺序逐页添加。

       2、证明文件中所有签字、盖章或者载有技术数据或项目信息的内容,仅支持JPG格式扫描件。

无签字、盖章或者载有技术数据或项目信息的内容的证明文件,可使用JPG格式扫描件或PDF格式文件。

       3、各类扫描件,最高不允许超过300dpi,最低不允许低于72dp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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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文件关键页:是指各类合同、文件等载明签字、盖章或者载有技术数据或项目信息的内容。 

2、文件非关键页:是指各类文件的不载明签字、盖章或者载有技术数据或项目信息的内容。 

3、单个证明文件若为PDF类型的文件,容量范围控制在400KB以内。若超过容量,请自行拆分成多个文件。


四、申报中常见问题

1、软件有2个版本,如何选择?

答: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使用对象为各企业用户;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查看软件,使用对象为受理服务部门用户。

2、企业营业执照的工商注册号、邮政编码等数值输入框输入不进去,如何处理?

答:请检查输入法,在输入数字的时候应切换为英文半角输入。

3、某些证明文件(如:监理委托合同)有很多页,是不是需要每页都扫描?

答:此类(具有多页)证明文件只需提供关键页、加盖公章页的扫描件,(如能体现合同双方名称、工程中标金额、工程规模等考核指标,签字盖章页等内容),通用条款可使用扫描件或PDF格式文件。

4、能否使用工具软件(如:绘图软件、PhotoShop)对扫描件进行处理?

答:仅允许使用软件进行裁剪,但不允许对扫描件进行任何精度、缩放、修饰等处理。

5、工程监理试验检测设备这一项,以前纸质上报时需要提供购买发票及检测证书。现在系统没有这一项,如何上传附件?

答:工程监理试验检测设备这一项,根据建设部要求,目前无需提供证明文件,如果各省建设厅、初审部门仍需要提供购买发票及检测证书,请直接联系当地初审部门。

6、通过企业申报软件填写好资料之后,并且已经生成了数据包,还能继续修改吗?

答:企业已经填写好申报资料之后,如果需要修改,可以重新打开zzb后缀的文件并且修改,但是必须重新生成数据包,生成数据包文件是zbb后缀的,生成后,需要重新打印申请表。

7、电子化申报材料,是不是不需要打印资质申请表,只需要把数据包给省厅就可以了?

答:除了把最新的上报数据包交给受理部门以外,还需要打印纸质的资质申请表并且加盖企业章。

8、新版本增加了陈述功能,企业在陈述说明的时候是否也要上传原来的那些资料吗?

答:企业陈述不需要原先的证明文件,只需根据公示意见上传企业陈述所需的证明文件即可,企业陈述证明文件要求同企业资质申报证明文件,具体要求参见http://jsb.justonetech.com中申报材料章节。

9、在使用申报软件的过程中,发现有些框消失或者没有出现让我选择的内容,比如说:“添加已有资质的步骤,选择专业或者等级的时候右边的选择框消失”,我该怎么办?

答:这个问题是由于修改了操作系统的显示缩放比例造成的,只要将其调整回来即可,具体如何调整:鼠标右键在桌面空白区域点击后,选择屏幕分辨率,然后点击放大或缩小文本和其他项目,再点击100%(默认),再点击确定,重启即可。

10、我在补充人员信息的时候,发现我这里有个别人存在多张证书,我该怎么处理?

答:添加的证书必须是和本次申报资质有关的证书,无关的无需添加,如果是申报监理的话,在添加证书的窗口,必须一人添加多本证书;如果是非申报监理的话,只能一人添加一本证书。

11、如果使用软件有疑问,如何联系?

答:如果您在软件使用中,涉及到资质申报业务方面的疑问,请直接联系各地初审部门或建设部市场司资质处.

如果是软件操作或其他技术上的问题,可通过客服QQ(675994937)或客服邮件(support@justonetech.com)联系我们。

12、申报软件如何升级?

答:软件提供两种方式升级:

(1)在联网的情况下,打开软件之后,系统会自动检测,如有新版本,系统将提示“检测到新版本,是否下载”,您只需要点击到指定升级网页下载并安装即可;

(2)点击软件中“帮助”-“检查更新”的菜单,系统会自动打开网页,如有新版本,则下载最新版本软件安装即可。

 

附1: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通知 

建办市[2016]41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电子化进程,减轻企业负担和社会成本,提高审批效率,经研究,决定对我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时间和方式

(一)2016年12月1日起,由我部审批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升级、重新核定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不再受理纸质申请。

(二)2017年1月1日起,由我部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含施工总承包特级)的新申请、升级、重新核定事项,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不再受理纸质申请。

(三)对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事项,企业须通过我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系统(以下简称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网址:jsb.justonetech.com)申报。

 

二、申报材料

网上申报资质资格的企业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一)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或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建筑企业(以下简称中央建筑企业)报送企业申报材料的公函;

(二)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生成的带条形码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企业资质申请表。

除上述书面材料外,资质申报所需其他附件材料均需通过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报送。 


三、有关要求

(一)使用自行开发的资质申报和审批管理系统的省级主管部门,应按照统一数据交换文件标准,与我部资质申报和审批系统进行对接。

(二)对涉及公路、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见附件)

(三)各省级主管部门和中央建筑企业要加强对企业网上申报材料真实性查验工作。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我部将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弄虚作假行为处理办法》(建市〔2013〕200号)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省级主管部门、中央建筑企业高度重视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网上申报和审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尽快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培训,保证有关工作顺利开展。工作中有何问题,请与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联系。

       联系电话:010-58934626

       附件: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6年8月19日

附2:

暂不实行网上申报和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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