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防雷中心原主任贪污300多万 一审获刑10年
2010年12月至2012年12月,张华利用其担任甘肃省防雷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与被告人薛洪飞共谋,通过甘肃省防雷中心与甘肃省欣优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先后两次签订虚假合同,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合计73.4万元。其中,张华分得近66.2万元,薛洪飞以缴纳税款及手续费名义分得约6.98万元。
2011年至2014年,张华利用担任甘肃省防雷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指使该中心副主任张某(另案处理),联系甘肃中汇电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申某(另案处理),先后六次使用虚假合同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合计约116.82万元。
此外,2011年11月至2014年5月,张华与时任甘肃省防雷中心宁安检测站站长李某(另案处理)共谋,先后十一次使用虚假合同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共计近75.2万元。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张华与甘肃省防雷中心技术服务部负责人李某(另案处理)共谋,先后七次以签订虚假合同的手段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共计近61.1万元。
在上述多起犯罪中,被告人张华单独或伙同他人骗取公款共计约326.47万元。张华于2015年1月18日(立案前)通过本人或他人向甘肃省气象局指定账户退缴赃款63.83万元,立案后,侦查机关扣押张华房产一套;本案审理期间,薛洪飞退还赃款6.98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华作为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采取签订虚假合同的手段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约326.47万元,数额特别巨大,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被告人薛洪飞与被告人张华共谋,采取签订虚假合同的手段骗取甘肃省气象局公款73.4万元,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已缴纳十万元)。法院还将该案扣押的赃款6.98万元及查封的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房产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赃款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宣判后,张华当庭表示不服,要求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