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首例无资质公司开展防雷装置安全检测被处罚
近日,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就福建信诚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诚公司”)不服漳州市气象局行政处罚诉讼案一审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该案是福建省首例无资质开展防雷装置安全检测不服行政处罚诉讼案件。
今年5月23日,漳州市气象局监督检查发现,信诚公司不具备防雷装置检测资质,擅自对福建长庆化工有限公司的防雷装置进行检测,并出具《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报告》。该行为违反了《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二十四条、《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5月27日,漳州市气象局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经调查取证,信诚公司无资质擅自开展防雷装置检测案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7月21日,漳州市气象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信诚公司予以警告,并罚款人民币伍万元。
信诚公司在收到漳州市气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不服行政处罚,直接向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近日,芗城区人民法院就信诚公司不服漳州市气象局行政处罚诉讼案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