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强化防雷安全监管细化落实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生产工作,近日,湖南省株洲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细化落实防雷减灾安全管理中政府的领导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政府要将防雷安全考核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加大对公共防雷安全设施建设及防雷安全监管、技术支撑的投入力度,有关防雷减灾监管及技术支撑运行维持经费应当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履行防雷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安监部门负责制定防雷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会同气象部门进行防雷安全联合检查和执法;气象部门要提高雷电预报预警的精细化水平,提升防雷减灾的科技支撑能力和专业专项服务水平,开展防雷安全检查指导;其他相关部门做好防雷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各企业要健全防雷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并实施防雷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防雷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宣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实施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加大防雷安全生产和法律法规、科普知识方面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群众避险、自救、互救能力,提高全社会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的意识。
《通知》的出台,明确了各部门的防雷安全的监管责任,有利于促进株洲市防雷安全管理更加规范有序,从而有效地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