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气象局召开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推进会
今年,中国气象局党组继续把防雷减灾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气象改革的突破口,着力解决防雷减灾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评价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
此次会议充分肯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在防雷减灾体制改革中取得的明显成效和进展。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是中国气象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当前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是中国气象局党组贯彻落实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内容;是2016年全国气象局长会议明确的重要任务之一。
中国气象局副局长于新文针对防雷减灾体制改革下一阶段的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扭住防雷减灾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强力推进,回答好七个“有没有”。
第一,各地在贯彻落实《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过程中有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突破性进展的标志是促成地方政府下发文件。第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防雷减灾体制的架构有没有初步建立。要按照防雷减灾体制改革要求,形成架构、落实机构、建立机制。第三,防雷监测预警业务能力有没有提高。要进一步优化防雷减灾业务布局,合理调整防雷减灾业务分工,加强雷电监测和预报预警基础业务体系建设,提高雷电预报预警精细化水平,扩大雷电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让标准、规范和科技支撑得到落实。第四,机构有没有建立,人员有没有得到妥善安置。要按照《中国气象局关于防雷机构编制和人员调整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整合气象防灾减灾资源,优化防雷减灾工作设置和职能配置。第五,有没有建立相应的财政保障制度。要通过落实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特别是在事权划分的新形势下来推进防雷减灾体制改革。第六,市、县气象部门的防雷减灾体制改革有没有取得明显进展。省级气象局作为防雷减灾体制改革的责任主体,要为市、县气象局提供更具体的、更有操作性的指导。第七,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工作有没有做好充分的准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将在10月1日正式实施,要积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在开展资质认定过程中,遵循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发放,绝不能为部门或个人的利益开后门,特别是不能利用资质审批权来垄断或变相垄断防雷检测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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