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4家单位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结果公示
按照《中国气象局关于修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气象局令第38号)和《雷电防护检测资质评审细则》(气发〔2016〕29号文)要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委员会于4月下旬组织资质评审会。经我局审查,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拟认定安徽盛泰消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拟认定安徽鸿安检测有限公司、安徽鑫润防雷装置检测有限公司、马鞍山中鑫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布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16号(230031)
联系单位:安徽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安徽省气象局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