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情况通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和《省审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湖北省气象局通过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了检查事项的检查对象、执法人员并开展了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事项及被检查单位
(一)对防雷检测活动的监督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单位:湖北省雷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雷泰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康雷特科技有限公司、荆门市新晨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二)对人工影响天气活动的监督检查,随机抽取检查单位:监利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三)对气象信息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随机抽取检查单位:松滋市气象服务中心、兴山县气象服务中心。
(四)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随机抽取检查单位:五峰县气象局、咸丰县气象局、老河口市气象局、武穴市气象局。
二、检查工作的开展
湖北省气象局通过省双随机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了12名执法人员组成6个执法检查组,聘请2名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技术专家,依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规章的规定,按照《湖北省气象局2020年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案》的部署与要求,通过在被检查单位听取汇报、现场查看有关资料并询问有关情况等方式,逐条对照检查内容查阅了有关规范文件、文字记录,对有疑问的部分进行了询问和详细了解,指出了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方面存在的个别问题并提出了改进要求。
三、检查结果
(一)本次检查,未发现湖北省雷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北省雷泰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康雷特科技有限公司、荆门市新晨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存在违反防雷检测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二)本次检查,未发现监利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随州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武汉市东西湖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等3家单位存在违反人工影响天气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次检查,未发现松滋市气象服务中心、兴山县气象服务中心等2家单位存在违反气象信息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四)本次检查,未发现五峰县气象局、咸丰县气象局、老河口市气象局、武穴市气象局等4家单位存在违反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