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拟认定2家单位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
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和《雷电防护检测资质评审细则》(气发〔2016〕29号文)要求,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评审委员会于4月下旬组织资质评审会。经我局审查,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拟认定铜陵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有限公司、马鞍山十七冶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2家单位认定为雷电防护装置检测乙级资质。
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本次公布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书面向我局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本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联系方式。凡匿名异议和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史河路16号(230031)
联系单位:安徽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
安徽省气象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