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19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质量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相关单位:
安徽省气象局于2020年7月中旬组织第二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质量考核,对19家气象部门内资质检测单位2019年度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质量考核。本次质量考核本着公平、公正原则,由省气象局组织部门内、外专家开展。现将质量考核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考核依据
1.《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31号令)
2. 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T 317—2016)
3. 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技术规范(GB/T 21431—2015)
4. 防雷装置检测服务规范(GB/T 32938—2016)
5. 防雷装置检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QX/T 319—2016)
6. 防雷装置定期检测报告编制规范(QX/T 232—2019)
7. 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编制规范(QX/T 149-2011)
8. 建筑物防雷技术规范(GB 50057—2010)
二、质量考核结果
根据《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T 317—2016)规定,质量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
本次质量考核对我省气象部门内19家检测资质单位进行质量考核,考核结果如下:
按照《防雷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QX/T 317—2016)要求,质量考核组从被考核单位年度报告中按照5%的比例抽取检测项目,累计抽取了115份检测报告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为合格的项目102项、一般不合格13项、严重不合格0项。质量考核结果详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质量考核结果表》(附件)。
三、质量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31号令)第二十八条规定,本次质量考核结果纳入信用档案,并作为资质延续、升级的依据。
安徽省气象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