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家资质单位未报送年度报告,撤销相关单位登记信息
各有关单位:
根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31号令)要求,河南省气象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关于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提交2018年度报告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组织在河南省开展业务的防雷检测资质单位报送2018年防雷检测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现将年度报告报送情况进行通报:
一、报送情况
根据《公告》要求,在报送截止时间内,共有45家河南省气象局认定的防雷检测资质单位和12家在河南省开展业务的省外防雷检测资质单位按要求提交了年度报告。河南省气象局认定的防雷检测资质单位全部按时报送年度报告,自觉接受气象主管机构管理。河南现代防雷有限公司、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有限公司、焦作正鑫防雷科技有限公司、荥阳市风云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辽宁雷电防护工程有限公司年报报送及时,年报内容完善,年报质量较好。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省外资质单位未报送年度报告
巴州雷昇防雷检测服务有限公司、陕西华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广西地凯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在省气象局登记的省外防雷检测资质单位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报告(具体名单见附件),河南省气象局将按照省外防雷检测资质单位信息登记管理有关要求,撤销相关单位登记信息。
(二)年度报告质量有待提高
部分防雷检查资质单位报送的年度报告内容不完善,质量不高,主要问题有:单位基础信息不完整、防雷检测专用仪器未说明检定校准有效期、防雷检测项目信息不完整、专业技术人员信息不完整等。河南省气象局已经将有关问题及时进行了反馈,请相关单位按要求将年度报告补齐补正后重新报送。
三、有关要求
防雷检测资质单位的年度报告是气象主管机构对防雷检测资质单位开展信用管理的重要指标,也是气象主管机构有效进行监管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防雷检测资质单位资质升级或延续的重要依据。在河南省开展业务的防雷检测资质单位应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年度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监督管理。防雷检测资质单位应当提升自身业务服务能力,按照有关标准提供高质量防雷检测服务,并自觉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共同维护河南防雷检测市场良好秩序。
附件:未报送2018年年度报告单位名单
河南省气象局
2019年8月31日